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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aoliuyy

[讨论] 处罚闯黄灯——中国式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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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zhaoliuyy 发表于 2013-1-2 23:00
不是什么适应不适应的问题啊,新规一不合法,二否定了黄灯的作用,红黄合二为一了。
我从没闯过黄灯,因 ...

谢谢解释,这个我明白

一个新规出台有不同意见这是对的,制定规则的部门考虑周全而合理更是必须的
但有些人总是找茬说事,还冠以中国式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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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青报:以尊重科学名义建议缓行黄灯新规

    这两天微博上最热闹的事儿,莫过于吐槽“闯黄灯”新规(闯黄灯也要被罚款扣分)。可以说,很少有一条交规在实施后遭遇过这么大的质疑声和反对声,引发如此大的争议。并非因为其严苛——比这严厉的法规多多了,交规关系人的生命安全,理应严苛,民众支持严苛——而是因为它反科学的严苛,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却可能造成更大的问题。

  归纳起来,公众对闯黄灯新规的批评和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难以操作,正如有网友所言,违背了牛顿第一定律,因为行车有惯性,很多时候根本无法看到黄灯就能刹住车;其二,很多地方绿灯并无倒计时,黄灯时紧急刹车易引发追尾,施行新规首日网上就有不少网友诉说了黄灯时刹车被追尾的经历;其三,黄灯本就是一个缓冲区,闯黄灯就罚款让黄灯形同虚设;其四,很多人担心闯黄灯被扣分,绿灯恐惧症下会提前减速等黄灯,加剧了本就严重的城市拥堵;最后,此规定可能违法,因为按法律规定,黄灯是为警示,红灯才是禁止,按闯红灯处罚闯黄灯涉嫌违法。

  一个交通新规,实施第一天就遇到这么多问题、遭遇如此多的反对,有关部门的决策力和法规的权威性无疑受到了极大挑战,政府部门和法规都被推到了一个很尴尬的境地。

  对于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在订立规则前就应该充分考虑到。如果在规定出台前,相关部门作了充分的调查和研究,充分听取了专家意见,并经过公共讨论,这些问题肯定会在立规之初就被提出来,不至于遭遇这种实施后的执行困境和尴尬。无论是立法,还是规制,之所以要开门让公众参与,除尊重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外,更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智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争议。公众尽早参与讨论,不仅能发现问题,也能将各方意见尽早在博弈中融入法规,避免执行后的争议和反对。闭门立法,法规在实施后必然会遭遇极大阻力,被排斥在立法之外的民众,会在法规实施后以不合作、不服从、不遵守等方式抵制。

  闯黄灯新规最大的问题在于,实施前没有讨论,涉及的问题在闭门立法中被遮蔽和掩盖,争议和质疑都被推到了实施之后。法规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不改的话,问题多多,很难执行和操作(深圳就表示暂不处罚闯黄灯,称需定查处程序及处罚标准);改的话,可能影响立法和规制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新年伊始,闯黄灯新规陷入如此境地,给相关部门上了教训深刻的一课。立法不是拍脑袋,规制不是闭门造车,即使只开过几天车、稍稍了解黄灯规律的人,都不至于订立这么不靠谱的规定。让一些坐惯了公车、没有等过红绿灯的人订交通规则,结果可想而知。这场争议,无论结果如何,起码教会了我们应该怎么定规则。交通规则是最基本的规则,“黄灯”对我们的改革也有着深刻的隐喻,我们的政治经济日常生活中处处都有规则,如何区分公私权界,如何划定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这一次的争论是很生动的一课。

  在引起争议后,相关部门回应舆论质疑时称: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这样的回应并没有解答公众的质疑。在形成清晰可操作的规则之前,建议有关部门应暂时缓行这一规定,不是顺应民意,而是尊重科学。在立法和规制上,多数人的意见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多数人可能出于自私的考虑而抵制有利于公益的规定——但一定要尊重科学。舆论对闯黄灯新规的批评,并非出于车主私利,更非滥用多数人暴力,而是以科学的名义去质疑。

  尊重科学的话,就请先缓行这一可能导致更多问题的闯黄灯规则。中国的交通文明和汽车文明需要建立,乱闯灯的陋习需要消除,但应该以尊重科学的方式解决,不能乱拍脑袋。先缓行这一规定,可能影响政府公信和法规权威,但不缓行的话,更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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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现在的技术,要实现计算机做到检测车流量变化的同时,完成倒计时计算是很容易的事情,不仅如此还可以增加提前几秒闪烁的功能,这实在是太容易了的事情,被某些人说成不可能的事,真的好笑。真的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就是不闯黄灯,从理论上来说,每次绿灯变黄灯的时候,都会有1到3辆车会中招,而且附加追尾。除非是看到红灯等绿灯,看到绿灯后减速缓慢前进,到停止线提前停车,等下一场绿灯亮时再启动。个人觉得新加坡的做法很值得效仿,黄灯亮时离停车线近的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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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3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路口要减速这一定要保证,限速才是王道。把特权车,有来头的车肆无忌惮地闯红灯,高速通过路口不减速的管好了,闯黄灯一说就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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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3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眉儿 发表于 2013-1-3 13:54
其实只要能真正规范交通  处罚闯黄灯也无不可 一切以交通安全为原则

可以处罚抢黄灯的行为。黄灯本来就是警示作用的,黄灯亮加速通过是很危险的事情,这要禁止,要处罚,而不是现在这样所谓的新规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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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3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木 发表于 2013-1-3 15:40
谢谢解释,这个我明白

一个新规出台有不同意见这是对的,制定规则的部门考虑周全而合理更是必须的

一个规章不严肃,考虑不周全还有理了?如果法律可以儿戏的话还叫法律吗?所以,处罚闯黄灯,就是一个中国式的笑话!因为这个笑话本不该产生,只有中国才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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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zhaoliuyy 发表于 2013-1-3 18:17
一个规章不严肃,考虑不周全还有理了?如果法律可以儿戏的话还叫法律吗?所以,处罚闯黄灯,就是一个中国 ...

这是法规,不是法律
如果被处罚的人觉得难受完全可以到别的地方去,别总拿“中国”说事
一个文明守规的人不会对中国二字充满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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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心还被狗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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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3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处罚抢黄灯!在当前交通信号条件下,很多地方还不具备处罚闯黄灯的硬件条件。如果绿灯变黄灯前有几秒的闪烁提示,或者有倒计时器,那么闯黄灯应该被禁止,同时黄灯可以取消,因为它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去思考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很能力,而不是想着怎么去创收。人性化的信号灯设置应该是这样的:设置绿黄红三色灯,安装倒计时器;绿灯倒计时最后几秒变黄灯前闪烁;倒计时器显示的颜色与信号灯颜色一致。前两个条件至少满足一个,新交规关于黄灯的规定才有意义。为更好规范管理,最好是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也应该是我们今后的方向。我们城市就是这样做的,无愧于“全国交规管理模范城市”称号。
    我们制定规则,是避免犯错的,我们的设置应尽可能地减少误操作或者误判。倒计时器的显示颜色与信号灯一致,可以帮助司机判断路口情况,杜绝误会。另外,统一信号灯不是什么难事,北京不这么做,是不作为,是为创收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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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3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同事们都议论这个事,有人调侃说,这条规定肯定是冲创收去的。因为普通老百姓是不会轻易闯红灯的,那交管部门的收入怎么来?现在好了,闯黄灯就可以收钱了,而且闯黄灯是无法避免的,这条财路财源不断啊。很容易就罚满12分,交管部门收钱的时候到了,培训啊,考试啊等等的收钱的机会还少?为避黄灯紧急刹车少不了,财路来了啊,追尾啊,要交警处理事故啊,收钱的时候又到了啊,追尾了的车要维修呢,又可以为有关部门创收了呢,这招真的是高啊,一石多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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