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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九月论坛会员及版主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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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九月论坛会员规则:

1,遵守国家规定,不发表任何反动、色情、人身攻击、漫骂、低级趣味、恶意灌水(比如,毫无意义的符号主题帖或连着三个以上符号、表情回复或同样的话三次以上)偷拍侵犯肖像权、广告、暴力、危害论坛稳定以及政治敏感性帖子,违反以上规定者,版主有警告,立即删除帖子,降级,情节严重者,封其IP、删除ID。
2,同一ID在同一版面每天发主题帖不得超过5个。

3,版块规定需原创内容的,必须是原创。对于举报有抄袭嫌疑的帖子,相应版块的各级版主,有权短信通知作者要求给予解释和认定,并立即着手进行网上或其他方面的核查工作。核查期限定三天,等候作者给予回复和解释,并提供相关举证;如果三天内作者给出了回复和解释,并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帖子属于其原创作品的,相关版主应立即跟贴进行正名;如果三天内作者未能给出回复和解释,不能按期提供证据证明其帖属于原创作品的,可视为非原创帖子,由相关版主转移、删除处理。但事先应短信通知作者。
4,满1000帖为论坛贵宾,精华帖1帖折合帖子50。有特殊才能或对论坛建设有特殊贡献的,可申请破格晋级。
5,新来会员在原创音画、做图以及摄影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可根据其实际情况,申请加入摄影组。
6,原创版尽量不要使用纯表情回复。若有重复大量纯表情回复,格删勿论。

7,请勿注册以下用户名: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之名注册;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使用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只有符号代码的名字;全英文名;不文明、不健康之名注册。
8,会员不得采用任何国家领导人的图片作为头像或签名,同时版主有权认定可能有害于论坛的其他图片(比如不雅图片等)不能作为会员头签并且要求会员修改,若会员不服从管理员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修改和删除会员头像和签名。
9,会员不得注册与已经注册ID相似的ID,相差于0(零)和O,1和L,加空格,加点等极容易造成误会的ID均不受欢迎,一旦发现,论坛将予以收禁。
10,某些会员的头像属于会员本人的真实像片或者由会员亲手制作、处理的图片,其他会员不得在未经原作者许可下擅自使用,否则按上述第6条处理。
11,主题帖、回复、头像、签名、论坛短信不得带有广告文字或地址(除需上传空间的空间帖等特殊原因)。一旦发现,版主有权给予编辑屏蔽并短信告之,屡教不改者,视情节按第一条处理。论坛群不得发广告信息以及不雅图片或不雅、漫骂人生攻击等言论,规劝不听者,清理出群。
12,以下情况不宜删除帖子: 因离开论坛提出删除自己帖子,而帖子已有回复;无正当理由要求删除,而帖子已有回复。



九月论坛版主规则:

1,版主的任命,必须经过自荐和推荐。
版主的基本要求是:喜欢本论坛,愿意为本论坛建设做出贡献,具有与版块特点相关的特长和爱好,待人热情、耐心,有较强的交流能力,具备稳定的上网条件(至少半小时/天),具有一定的论坛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
自荐形式,其自荐者必须发满500帖(包括回帖),自本论坛注册并连续发言1个月以上,在其申请的版块有精彩表现,在版务处理发帖申请,说明自己申请的版块、特长以及上网的时间。推荐形式,由版主在版主议事发帖推荐。两种形式,都必须经大多数版主支持同意方能发贴公告。

版主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享有版主的全部权限,挂见习版主头衔。期满时视其在论坛的表现,由坛主征求论坛管理团队的意见后,决定是否转为正式版主。
2,版主起步威望2,版主获得相应版块勋章一枚。版主每个月发放九月币30万元,用以奖励本版积极参与的会员。

3,因各种实际需要不能正常履行版主义务,请提前到版主议事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版主(及以上)未请假一个月不上论坛回复作自动离职处理。版主(及以上)因现实情况虽有请假但超过2个月不能正常上来,应在版主议事说明情况,暂时取消其职务,待能正常上来再予以恢复。版主辞职,必须发正式的辞职帖子。经管理沟通确实辞意已决,不再勉强。
4,版主离职一律享受贵宾待遇(有参与爱心捐赠的版主离职享受荣誉贵宾待遇)。
5 ,各管理团队成员不得随意擅自删除和锁定会员正常的帖子(除适用论坛会员规则第一条外),觉得有必要删除或锁定时,应在版主议事予以说明并以短信形式通知相关人员,以接受当事人的询查和便于其它管理成员的监督。如果帖子未违反发帖规定,但是内容与帖子所在版面不符,版主有权利将帖子移动到合适的板块。如果帖子出现了代码错误,不能正常显示的,版主有权修改,使之正常显示。论坛各级管理成员在未进会员许可时,均无权修改会员未违反禁止内容的帖子。
6,版主不得随意操作提升和下沉。操作提升理由:需要特别强调的通知公告、回复率及点击率比较低且确实是需要推荐的好文。下沉理由:应楼主要求、不合适的主题(又达不到删除处理)、争议话题(非正常讨论话题)等等。
7,精华和置顶帖的管理:总体来说,以原创为主,转帖一般不操作或慎重操作精华,标有外论坛LOGO和地址的帖子不操作精华。(高亮原则各版版主参照精华标准稍低一档次进行操作)
        帖子加精原则:
           对符合以下标准的帖子,可将其加入精华:
       (1)有价值有思想;
       (2)内容充实健康有新意;
       (3)点击率和回复率成正比;
       (4)质量高的原创内容和用心投入去制作的原创内容,能够让用户学到有用的知识的内容;
       (5)为论坛健康发展提供帮助和建议的帖子,热心帮助他人的爱心贴、精彩点评和解答;
       精华帖子的评定:
       (1)各级版版主,对认为精彩的帖子进行点评,在回复中提出加精建议。

       (2)原则上自己的帖子不予精华。而应由该版其他版主、分类、总版、管理来加。
       (5)各版主都不得滥用职权,越区擅自加精。
     置顶原则:   
       (1)与大家都相关的信息或者对某些人非常重要的信息。
       (2)热点问题讨论。
       (3)论坛活动通知。
       (4)版务相关通知和公告。
       (5)对论坛有特别意义和作用的精彩文章。

       (6)节日祝福。
9,版主应积极推荐本版活跃会员以获得勋章奖励。
10,分类版主和版主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回复自己所辖版面的所有帖子,调节版块的交流气氛,乐于帮助会员解答问题,引导版块健康发展,负责相应版面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于版面存在的技术问题和内容问题要及时提交给管理员处理;负责相应版面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对于不符合发帖规定的帖子及时予以删除;同时提倡,在管理好自己版面的前提下,互相串版,各版互相支持。
11,超版有义务照顾好自己主管的版块并兼管论坛所有版面,积极处理并协助管理一起维护论坛的正常次序和顺利运行。
12,版主对论坛有什么想法和建议,或者要搞什么活动,请先在版主议事里提议,待商议通过之后再公告。管理员原则上不参与版块的具体管理,如有必要尽量通过版主执行。
13,管理应积极听取大家的意见,做好论坛的协调、维护工作,保障论坛的顺利运行。
14,管管和超版,在帖子发表三天以上版主未回或者版主已经回过帖子,却没有操作精华,而该帖子确实有精华必要的前提下,可操作精华,并在操作的同时,在回复里说明操作的理由或有点评。


经过两个半月的商议,总结了大家的意见,将九月论坛的会员规则和版主规则公布出来。
既是规则,希望大家今后按规则办事。
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发现不合理的地方,经大家商议可再做修改补充。但在修改或补充规则未出来之前,按此规则操作。


                                                                               九月论坛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升级后,以前的贴都在老论坛
这是我从九月老论坛搬过来的
九月好多新会员和新版主对这个规则还不太了解
俺认为有必要搬过来
这是风儿2009年9月9日起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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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雪儿从老论坛转过来的吧~
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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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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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雪儿辛苦了~{:1_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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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1_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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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雪儿 发表于 2013-5-13 20:51
风儿呀,你不搬,只好我搬了
一些规则规定咱早先就有的

你搬一样的呀~~;P{:1_639:}
恩,是呢,新会员新斑竹不怎么清楚,很有必要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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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则,不成方圆。搬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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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搬过来好,要不然许多会员和版主都不知有这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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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旧菜热炒~覚的可口~{:4_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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