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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跳江救人遇难 轻生女向小伙母亲跪地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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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贵阳晚报2017-06-09 10:00


[摘要]“她向我们道歉了,但我们也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王乙说,6月7日,跳江的女子跪地向加勇的母亲罗红飞道歉,后来也一直在照顾他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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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加勇近照


 楼主| 发表于 2017-6-10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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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相关部门人员展开搜救(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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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0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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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获救女子跪地向王加勇的母亲道歉

6月5日凌晨,一女子在昆明盘龙江岸边跳江轻生,22岁贵州小伙王加勇跟着跳入江中救人。他抓住女子坚持了10多分钟,在他人帮助下将女子救上岸。但他却因体力不支,没能抓住岸上伸来的竿子,不幸遇难。

昨日上午,王加勇的遗体被发现,而他见义勇为的事迹经过媒体报道,感动了“春城”……


事发:跳江救人 再没起来

事情发生在6月5日凌晨零点时分,在盘龙江桃源街附近的江岸边,一名年轻女子站在护栏墩上一直哭,还留了遗书,她说她对不起老公和孩子,把包和衣服放在岸边后,就跳下了江。

“我们看见那个女的一直哭,小王还过去给她说别想不开,可没想到她突然就跳下江去了!”事发时,22岁的王加勇和同事李小祥、小耿等几人正巧路过附近,看见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王加勇没有多耽误,将手机递给了小耿,随后一跃跳入了江中。

“我当时还说,你别跳,可他说没事!”小耿说,王加勇跳下去后,在距离岸边大约两米的地方抓住了落水女子,可就在准备将她往回拉的时候,可能是体力不支,脱手了。

见此情景,小耿立刻跑向四周求助,此时也有路人报了警。听到呼救,又有两名年轻小伙子跳下河中救人。其中一人去救轻生女子,另一人去救小王,此时距离小王跳下去救轻生女子,已经过去了10多分钟。

在几人的帮助下,轻生女子被救上岸。但由于体力透支,加上河水流速较快,虽然岸上的人尝试将网兜递给他,拉他上岸,但不幸的是王加勇消失在了江面上。

王加勇失踪后,其同事和消防、民警沿江展开了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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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0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思:贵州小伙 感动昆明

6月6日,王加勇的事迹被春城晚报,昆明电视台、昆明日报、云南信息报等媒体报道,立刻引发了春城人民的关注,随后央视新闻、环球时报等也纷纷转发。

短短一天时间里,“王加勇 我们都在等你回来”“一起为救人英雄王加勇祈福”等活动在微博、论坛被发起,参与人数达到几十万人,大家纷纷留言,在为王加勇点赞的同时,也祈求着这位见义勇为的小伙能平安归来。

@lilyfanvw:总希望会出现电视剧里的场景,他没有离开,只是被水冲到了下游,又被好心人救起了!

@茶马云之男:可惜了我们的英雄!昆明向你致敬!被救的姑娘你要好好活下去,替小王和所有关心你的人活下去,一定要幸福!

昨日上午8点,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王加勇的遗体在距离事发地10公里的下游河段被发现。

春城人们为小伙子哀悼,昆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也第一时间表态,“将依照程序为救人者办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道歉:女子跪地 祈求原谅

昨日,记者联系上王加勇的家人,考虑到王加勇的奶奶年纪较大,王加勇的堂哥王乙接受了采访。

“他的奶奶已经60多岁了,王加勇和奶奶特别亲。”王乙告诉记者,他们是毕节纳雍县人,王加勇的母亲在他小时候,就带着妹妹改嫁了,他的父亲去年也去世了,王加勇算是家中独子,这一次王加勇的去世,对老人家打击很大。

王乙说,目前他们正在王加勇所在的酒店处理一些手续,接下来还要处理一些后事,之后他们会安排“带着加勇回纳雍老家。”

王乙说,他们是6月5日事发后,就从纳雍赶到昆明的。王加勇的母亲罗红飞也赶到昆明,住在宾馆等消息,后来实在等不下去,他们一家人在盘龙江边沿着河边走,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寻找加勇。

“她向我们道歉了,但我们也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王乙说,6月7日,跳江的女子跪地向加勇的母亲罗红飞道歉,后来也一直在照顾他们生活。

罗红飞告诉记者,家中务农收入很低,王加勇从12岁起就在外打工,从2010年开始,因为忙和为了节约钱,7年来王加勇只回过2次家,春节都在餐馆忙工作,他们一家人连一张全家福都没有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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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舍己救人,其精神都是高尚而伟大的。
被救者,无论道歉还是道谢都是良知表现,意义是单纯的,无可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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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0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云衣山人 发表于 2017-6-10 02:11
舍己救人,其精神都是高尚而伟大的。
被救者,无论道歉还是道谢都是良知表现,意义是单纯的,无可非议。

侠客岛:仅指责路人“冷漠”会忽略造就悲剧的本因


侠客岛2017-06-09 00:45

[摘要]在互联网上,舆论的怒火对准的是路人,指责他们冷漠、未出手相救——尽管在记者的采访中,目击者中有数人报警。这种愤怒很容易理解。视频中,第一次碾压发生后一分钟内,倒地女子身旁有众多车辆经过;很明显,他们都注意到了倒地的女子,明显放缓了车速。不少司机还刻意调整行驶方向,以免碾压倒在地上的女子。


“清清楚楚写在你的脸上/你是个道道地地的聪明人

慌慌张张迈开你的脚步/你是个匆匆忙忙的现代人

在西门町的天桥上闲逛/有多少文明人在人行道上

就像我看到文明车辆横冲直撞/我不知你们心中作何感想”

这两天,一则1分半钟的视频触动了许多人的神经。

视频里,一名穿浅色上衣的女子行走在斑马线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出租车逃逸,女子躺地不起。之后一分多钟的时间内,多名行人和多辆汽车路过,均未有人停留出手相救——直到一辆SUV从女子身上碾过。

昨天深夜,事发当地的河南驻马店公安局发布通报称,该起事故发生于2017年4月21日19时54分许,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接市局110指令称:解放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致一人(马某)死亡。事故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连夜调查取证,次日清晨司机张某、刘某均已到案。依法接受处理。

指责

显然,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罪魁祸首,是那辆撞人之后又疾驰而去的出租车。如果出租车司机能在车祸发生后,第一时间停车、报警、救援,事件的结局恐怕不会如此惨烈——这是作为交通事故的核心。

不过,在互联网上,舆论的怒火对准的是路人,指责他们冷漠、未出手相救——尽管在记者的采访中,目击者中有数人报警。

这种愤怒很容易理解。视频中,第一次碾压发生后一分钟内,倒地女子身旁有众多车辆经过;很明显,他们都注意到了倒地的女子,明显放缓了车速。不少司机还刻意调整行驶方向,以免碾压倒在地上的女子。而多名过路的行人,除了正常过路、不时回头张望外,还有人干脆就在路边围观起来,直到二次碾压后一位男子站到斑马线上掏出电话报警

这种“围观”,很容易让人想起若干年鲁迅笔下冷血且麻木的看客来,并滋生出“人性冷漠”、“世态炎凉”等标签。这种“漠视”,更让人想起2011年轰动全国的“小悦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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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0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6-10 12:17
侠客岛:仅指责路人“冷漠”会忽略造就悲剧的本因

2011年,2岁的小悦悦在佛山南海某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随着一辆大货车颠簸驶过,小悦悦彻底断绝了生还的希望。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但为时已晚。

路人的集体表现可以有一万种解释,但漠视一个原本可以被挽救的生命在围观中逐渐陨落,却是无论如何不能原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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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0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6-10 12:17
2011年,2岁的小悦悦在佛山南海某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 ...

因素

在这起悲剧中,我们可以看到似乎有一连串的偶然性、乃至必然性。

比如,实地探访的记者发现,事发地段的交叉路口处作为交通干道,但差不多20年没有设置红绿灯,只有斑马线,早就种下了隐患;视频中,该女子过马路时并未如常人般左顾右盼而是低头弄衣,似乎精神状态不大对劲;有分析说,出租车之所以撞到女子,是因为被对向而来的车辆远光灯晃了眼睛导致未能看清;而这些来往车辆在经过斑马线时不减速,也折射出中国司机“车不让人”的普遍陋习;还有观点认为,大多数人对如何紧急施救的知识并不了解……

这些因素,都不是仅仅通过指责路人“冷漠”就可以解决的。仅指责路人“冷漠”,会忽略了那些更重要、更本质的造就悲剧的原因。道德指责容易让人产生优越感,但会让问题的讨论失焦。

视频中的“路人”其实也分两种:行人和路过的司机。从行人角度看,当时恰好是车流量较大的夜间,路上的光线并不是很亮,路人如果上前拦车或施救,有可能对自身安全带来风险;而在受伤女子伤情不明的情况下,如果贸然拖拽转移,也可能发生二次伤害。同样,如果那些发现了女子的车辆不是绕开直走,而是停下、打个双闪、放个事故警示标志,或许二次碾压也不会发生。很显然,在当时经过的一些人那里,赶路更重要。

这并非为路人开脱,但这是事后诸葛亮。有媒体就反问,如果你在现场,你会施救吗?更有网友搬出了“最关心的永远是网友,最冷漠的永远是路人,不知道是网友不出门,还是路人不上网”的段子,来调侃网上愤怒的情绪。段子的潜台词是,或许大多数“键盘侠”也就只是说说而已;当自己遇到时,也同样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悄悄地绕路而行,即具有一种常见的“路人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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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0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6-10 12:18
因素在这起悲剧中,我们可以看到似乎有一连串的偶然性、乃至必然性。比如,实地探访的记者发现,事发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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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心态”的产生,一方面与中国社会整体进入“陌生人”时代有关,当地缘和血缘纽带消失后,陌生人之间的交往范围与信任半径自然会拉长;另一方面,也与今年出现的一些标志性事件,如“彭宇案”带来的负面效应有关——这起案件已经不必多说,尽管事实上彭宇确实是撞了人,但当时舆论渲染出的“好心扶人却被讹”,则成了十几年来标志性的社会信任危机、国人“道德滑坡”的标志。

事实上,有冷漠路过的路人,也不缺热心救人的民众。在这则悲剧视频下,不少网友留言讲述了自己遭遇车祸后因为路人帮忙而避免悲剧的经历。

一句广为流传的话是,“道德永远不会沦丧,天良也永远不会泯灭。只不过,有时也需要唤醒。”社会能做的、更需要做的,是维系这些道德,以及在需要的时候唤醒这些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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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0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6-10 12:18
“路人心态”的产生,一方面与中国社会整体进入“陌生人”时代有关,当地缘和血缘纽带消失后,陌生人之 ...

规则

靠什么来唤醒天良?答案并不简单。

西方不少国家有专门立法,对公民在危急时刻给予他人的救助行为予以规范调节,惩罚那些见死不救的人,并打消人们施救的顾虑,这样的立法统称撒玛利亚好人法

今年“两会”通过的《民法总则》,也部分含有“撒玛利亚好人法”的因子。《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通俗来说,就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如果因为救助不当导致受助人损害的,享有豁免权。按照法律界的解释,这样的制度设计,能够鼓励紧急救助他人的行为,有助于解决彭宇案等引发的道德困境。

而在不少大陆法系国家,则偏重“撒玛利亚好人法”中“惩罚见死不救者”的内容。

法国《刑法典》就明确规定,“任何人对处于危难中的他人,能够采取个人行动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且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而故意放弃给予救助的,处5年监禁并罚金50万法郎”;“任何人故意不采取或故意不唤起能够抗击危及人们安全之灾难的措施,且该措施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的,处2年监禁并科20万法郎罚金”。类似的规定,在德国、塞尔维亚、巴西、意大利等国的刑法条文中也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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